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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徐霏 发布时间:2006-06-29 15:06:55 打印 字号

  近日,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重新修订的“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管理办法设立了“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分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受益对象面向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我省学生贷款中心负责人表示其实此项奖助学金政策已经提前落实一年了,有7000多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成为受益者。

  管理办法显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资助学生2800名,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省政府助学金以资助学生生活费为主要目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按每年10个月发放。省政府助学金2005学年资助4200多名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要求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优秀,省政府助学金虽然对学习成绩没有特别要求,但要求学生在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这位负责人表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名额固定,助学金按比例发放无固定享有人数,再加上国家奖助学金,将基本覆盖我省特困生人群,使每位寒门子弟都能减轻一些经济压力。

  除此之外,我省高度重视高校助困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的新体系。2005年,我省建立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制度,在全国率先制订了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特别困难的认定标准。省政府设立1330万元奖助学金,高校在学费收入中提取10%建立助学基金。安排3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和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全年为2.4万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37亿元,全省高校有38万人次获得不同形式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