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实施10周年。这些年来,通
过“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得到帮助的学生,已有许多陆续地走上了工作岗位。在
他们中间,有的毕业后报名参加了“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们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
区计划”,有的毕业后参加了村官工作,还有很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地工作,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年来,受助大学生们中有不少在“受助、自助、助人”的公
益理念影响下,接过了爱心接力棒,积极地投身到了社会的公益事业中。
截止今年6月底,在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
,“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在全省已累计资助了家
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60518人次,发放了助学金1.66亿元。其中,省本级
已累计资助了13998人次,发放了助学金3411.58万元。
每年高考之后,是那些拿到入学通知书且又家境贫寒学子的担心之时,为帮
助他们能顺利地跨入大学校门,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继续启动
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标准
1、结对助学:资助一名大学新生,5000元/人·年;
延续资助一名大学新生,第一年5000元/人,第二至四年分别为
4000元/人、3000元/人、3000元/人;
2、专项基金:个人和单位捐款10万元以上,可以捐款人名义设
立“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助学基金”;
3、一般性捐款:数额不限;
4、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收到捐款后,将向捐方开具捐款专用收据,
并向结对的捐方和受助生分别发放结对卡。
二、受助生的选拔
1、资助浙江籍和外省籍生源在浙江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贫困家庭
的大学生,重点是品学兼优的本科大学新生。
2、资助对象的产生实行年度本人申请制。
3、通过团县(市、区)委申报,填写《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申
请表》,申请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团县(市、区)委和省青基会各留一份。
4、通过高校团委或学工部申报,填写《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申
请表》,申请表由所在高校团委或学工部和省青基会各留一份。
5、通过各地、高校团委和省青基会资助的大学新生应避免重复资助。
三、各类捐方典型的挖掘展示
1、捐助企业:资助人数多、捐款数额大且持续时间长等。
2、资助团队:诸如党、团支部、社团、班组等。
3、个人捐方:十年如一日用实际行动支持助学计划,捐受双方关系融洽
,事迹特别感人的。
4、新闻媒体:长期以来一直关心与支持大学生助学计划的。
5、专项基金:十年始终参与大学生助学计划,并在项目活动设计推广上
较有特色的。
四、受助大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挖掘展示
1、大学生社团活动
受助大学生团队自觉参与社会实践和举办相关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
2、受助大学生反哺行动
受助大学生通过捐款、支教和参与其他公益活动等反哺社会表现优秀的
。
3、受助大学生就业后回报社会
受助大学生毕业后在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并回报社会具有典型示范性的
。
五、媒体的宣传推动
1、平面、电视媒体的合作
寻访报道往年被资助并表现优异的学生典型;挖掘报道受助大学生的优
秀团队;宣传报道大一新生自强不息的精神。7月中旬,与青年时报合作开
展“助跑学子工程十周年”宣传和助学活动。
2、广播媒体的合作
以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一新生为重点,报道他们艰辛求学的经历、
自强不息的精神;寻访通过广播媒体宣传成功结对并在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受助大学
生典型。7月中旬,与浙江之声广播电台合作推出“寒门学子助学行动”栏目
,进行“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十周年宣传和助学活动。
3、网络平台及微博
在“浙江希望工程在线”(
http://www.hope.zj.com)
网站首页发布“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十周年公益广告,公布“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
划”十周年活动方案暨2012年大学生助学计划实施方案,开辟大学生助学活动专区
、网络助学新长城接力大行动专题网页,结合助学活动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
道。
各级团组织通过“浙江希望工程在线” (
http://www.hope.zj.com)申报待助大学生信息,并向省青基会提供
大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的《浙江省大学生助学计划助学金申请表》,由省青基会审核
通过后,在该网络平台上公布待助大学生信息,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机构和企业均
可通过网络实现捐赠和结对。
新开通“浙江希望工程助困助学”腾讯微博进行动员和宣传。
六、捐赠方式
1.热线捐赠:0571—87027471(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
金会学生资助部)
2.邮局汇款及现场捐赠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88号(浙江省团校西楼)
邮编:310012
收款人: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银行转帐捐赠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
户名: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助学基金专户
账号:5512100072741
或者:
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
户名: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帐号:1202021209014404811
4.网络捐款
温馨提示
请您汇款时在备注或摘要栏注明“资助大学生×××”,并在汇款后及时与
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学生资助部联系,告知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为您及
时核对捐款并回寄捐款收据(可享受国家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