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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

捐助标准

(一)儿童意外伤害救助,包括咬伤、误食异物(中毒);摔伤(车祸伤);烧烫伤的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二)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苯丙酮尿症(PKU);儿童癫痫病;儿童糖尿病;新生儿疾病(破伤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肺炎、败血症等); 脑瘫儿童康复治疗;克罗恩病等,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三)特别救助。其他类型意外伤害或大病(重症),原则上每例提供不高于10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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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曾对我省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的有关情况做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省经济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较高。实施青少年医疗救助示范项目有助于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致残"的恶性循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公平。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是由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之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动听968音乐调频共同设立,旨在帮助遭受意外受伤或身患大病(重症)的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协助政府全面建成惠及全民的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力作贡献。

一、救助对象及原则

遭遇意外伤害或身患大病(重症)的家庭经济困难的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救助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援助、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医疗救助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补助能力,按照救助项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救助对象、救助项目、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审核意见、救助效果等信息实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救助原则。原则上对通过药物治疗、住院或手术医治,治愈率较高,治愈后能正常生活,符合申报要求的患病青少年优先进行救助。

(四)坚持定点救助原则。对定点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准入资格审查制度,有爱心和专科特长的医院可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五)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申请救助的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即时申请。定期对需连续救助的青少年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救助标准

基金重点对因病而无钱治疗,甚至会造成终身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开展医疗救助。主要救助的项目和标准为:

(一)儿童意外伤害救助

(1)咬伤、误食异物(中毒)的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2)摔伤(车祸伤)的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若因摔伤(车祸)等造成脑外伤的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3)烧烫伤的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二)儿童大病医疗救助

(1)儿童白血病:中低危患儿,每例提供不高于3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高危患儿,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2)先天性心脏病: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完全性静脉异位引流、大动脉转位等“复杂先心”的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3)苯丙酮尿症(PKU):每例每年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需按年度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购买PKU奶粉或相关药物并发放。

(4)儿童癫痫病:药物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1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癫痫灶切除手术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5)儿童糖尿病:基础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1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6)新生儿疾病(破伤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肺炎、败血症等):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重症患儿每例提供不高于5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7)脑瘫儿童康复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1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8)克罗恩患儿治疗: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0(含)的医疗救助。

(三)特别救助

其他类型意外伤害或大病(重症),原则上每例提供不高于100000元(含)的医疗救助。特别情况的,救助标准由浙江省青基会、私家车107、动听968和定点医疗机构商议确定。

三、实施流程项目本着“以人为本、有效救助”的公益理念,帮助遭受意外受伤或身患大病(重症)的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基金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实施救助,直至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

申请。患病青少年或监护人须自愿填写《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申请表由浙江省青基会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并提交患儿病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外来务工家庭还需提供暂住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审核。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基金调查组志愿者负责对申报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终审。浙江省青基会根据上述审核意见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任签署的诊断意见(定点医疗机构盖章),作出终审。

救助。患病青少年终审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由浙江省青基会按救助标准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合作医院

目前,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宁波市妇幼儿童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衢州人民医院及台州恩泽医疗中心等省内知名医院。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将适时地增加定点医疗机构。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助医行动的通知

  • “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

  • 关于开展“向阳花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助医行动资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