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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希望基金

捐助标准

(一)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轻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二)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中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25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三)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中重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3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四)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重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4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五)特殊病情的患者,救助标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建议,由浙江省青基会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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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希望基金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白癜风患病青少年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并寻求更多的社会资源服务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唐家明先生向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浙江省青基会)捐款人民币100万元,设立了“云朵希望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确保基金合法、安全、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宗旨

第二条  基金本着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公益理念,帮助患有白癜风的浙江籍和在浙江务工的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25周岁以下青少年,解决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  资金来源

第三条  主要通过唐家明先生和社会公众捐款等方式募集资金。


第四章  救助对象及原则

第四条  在家庭经济困难的白癜风患病青少年的救助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救助对象、救助项目、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审核意见、救助效果等信息实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救助原则。原则上对通过药物治疗、住院或手术医治,治愈率较高,治愈后能正常生活,符合申报要求的患病青少年优先进行救助。

(三)坚持定点救助原则。基金定点实施医院为杭州华研白癜风病医院。

(四)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申请救助的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即时申请。


第五章  救助标准

第五条  基金重点对因患有白癜风疾病而无钱治疗,影响学习、工作、生活的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开展医疗救助。主要救助的标准为:

(一)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轻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2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二)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中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25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三)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中重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3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四)按白斑分级及病史,经主治医生综合评定为重度白癜风的患者,每例提供不高于4000元(含)的医疗救助。

(五)特殊病情的患者,救助标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建议,由浙江省青基会审核确定。

第六条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患病青少年需求,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标准。


第六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浙江省青基会负责做好基金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的申报流程和实施情况等信息,负责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患病青少年救助医疗费用明细,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

助资金等。

第八条  基金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为救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检查项目,建立健全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办法,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治疗总费用,并在此基础上为医疗救助申请人最大限度的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第七章 救助流程

第九条  基金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实施救助,直至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

第十条  申请。患病青少年或监护人须自愿填写《云朵希望基金申请表》,并提交患者病情介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第十一条  审核。定点实施医院根据患病青少年家庭经济情况、病情、治疗费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必要的核实。

第十二条  终审。浙江省青基会根据上述审核意见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任签署的诊断意见(定点医疗机构盖章),作出终审。

第十三条  救助。患病青少年在审核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总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最大限度减免的基础上,由浙江省青基会按救助标准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八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依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基金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基金的使用情况统一纳入到浙江省青基会年度审计之中,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第九章 项目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十六条 基金的实施时间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至基金执行完毕之日止。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完毕,基金剩余部分归入浙江省青基会统筹使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从事公益活动,基金剩余财产应按照浙江省青基会章程,用于其他青少年公益事业。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9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青基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云朵希望基金基金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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